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意见,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、登记、划转、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;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、登记、划转、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;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;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、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;监督、规范国有产权交易;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;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意见和措施。